黑入抽奖平台,将抽奖变为“偷奖”
在湖南湘潭,槟榔生产企业的竞争尤为激烈,为了吸引顾客,各种促销方式层出不穷:发卡、集赞、扫码抽红包……然而,就在这场竞争的背后,有人动起了歪脑筋,利用黑客技术渗透到企业抽奖平台,窃取红包金额高达30余万元。
近日,经湖南省湘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张某、徐某等5人因犯盗窃罪、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。
黑客下载红包链接和密码30余万条
2021年2月,张某和徐某在一起,徐某无意中扫描了槟榔包装袋上的抽红包二维码,成功获得了20.88元的红包。这让徐某看到了“商机”,他让张某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入企业抽奖平台,窃取二维码和密码。
张某虽然之前因侵入另一家公司网站后台而被取保候审,但在徐某的怂恿下,他还是同意了。张某解析了槟榔包装袋上的域名,找到了抽奖活动的数据,并通过技术手段下载了售价100元和88元的槟榔产品的微信抽奖红包链接和密码30余万条。
为快速兑现红包,张某再次侵入后台修改扫码次数
然而,同一微信号每日扫码上限次数被设置为10次,这让二人陷入困境。为了快速兑现红包,张某再次侵入后台,将每日扫码上限由10次修改为100次。
搭建发卡网站,售卖“红包料”
为了快速盗刷红包并隐瞒犯罪行为,张某在网上搭建了一个发卡网站,由徐某以红包面额7折到8折的价格,售卖窃取来的微信抽奖红包数据。徐某飞从徐某处购买“红包料”,再以每个红包几元钱的差价倒卖给别人。
2021年3月,受害槟榔企业的技术人员在抽查抽奖红包兑换数据时发现异常,报警。随后,张某和徐某被抓获,槟榔兑奖二维码共被盗扫30余万元,其中20万余元被二人瓜分。
依法惩处犯罪,同时帮助企业堵住管理漏洞
湘潭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该案,认定张某、徐某涉嫌盗窃罪,徐某飞、郭某、邹某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今年3月21日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张某和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和七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。
案件办结后,湘潭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访了受害企业,建议提升计算机网络后台防护级别,改进销售与兑奖分离的方式,堵塞漏洞。
这起案件提醒我们,任何非法手段都无法阻挡正规企业促销活动的正常进行,而法律终将严惩那些试图利用技术手段进行非法获利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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