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山西省怀仁市一高中生因在23点后上厕所,被学校记严重警告处分,并要求自费打印“自我认识”1000份分发。此事在媒体上引起广泛关注,人们对此纷纷表示质疑和不解。
为何学生在熄灯后上个厕所,竟然要受到如此严重的警告处分,并且还要花费百元自费打印检讨并分发?这种将正常生理需求上纲上线地认定为重大违纪的行为,实在令人难以理解。这不仅是对学生基本权利与尊严的忽视,更是对教育本质的扭曲与背离。
面对舆论的质疑,怀仁市教育局迅速发布了情况通报,要求学校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,并对管理制度进行优化。然而,这一事件虽小,却暴露了教育理念的偏差。学校的反思和改进,显然不应仅停留于个案处理的层面。
学校解释说,熄灯之后不许上厕所,是为了营造安静的入睡环境。不可否认,封闭式寄宿制学校,夜间学生若来回走动,确实可能会影响到他人休息。对于正在冲刺高考的高中生来说,保持良好的夜间纪律和秩序,确实十分必要。
然而,问题在于,学生深夜要上厕所,是再正常不过的生理现象。学校制定纪律管理措施时,应该正视这种客观的生理需求,而不是“一刀切”地禁止深夜上厕所的权利。
更重要的是,对涉事学生的处罚,明显超出了正常的尺度。仅仅是深夜上厕所,就要自费打印检讨并分发,学生需要为“莫须有”的过错承担费用,这无疑加重了学生的经济负担,同时也是对人格尊严的一种羞辱。
对于当地教育局的处理办法,许多网友并不买账。这种情绪完全可以理解——相较于学生上厕所被重罚,教育部门却只是要求学校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,对涉事老师提醒谈话,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罚,和学生遭受的“小过重罚”明显不对等,难免会加剧外界的不满和质疑。
当然,这些质疑的声音,说到底还是希望学校能严肃自省,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更人性化,能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,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,避免“一刀切”和过度惩罚。
跳出个案来看,此事也是校园管理失范的一个缩影。一些寄宿制学校为了便于管理和提高成绩,打着“为学生好”的旗号,实施军事化管理措施。但军事化管理不等于忽视了基本的人性关怀,更不能随意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这种不合理的管理手段,无视并压抑了学生的基本需求,机械化的管理方式对学生的身心成长造成了不容忽视的伤害。长此以往,只会限制学生的个性化发展,偏离教化育人的初衷。
因此,学校管理者需要不断自我反思和调整,在教育惩戒和人性关怀之间寻找平衡。校园管理应当更加松弛有度,尊重学生的基本权益,守护学生健康成长。
来源:光明网-时评频道
转载请注明来自中天华康,本文标题:《新奥资料免费期期精准,高效策略设计方案:23点后上厕所被处分,是校园管理失范手机光明网》